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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助妳好孕」週六開跑,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含)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每胎可領兩萬元生育獎勵金。民政局提醒,新生兒出生地不限,但新生兒的父母雙方或一方必須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一年以上,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才有資格領取。



民政局人口政策科科長游竹萍昨天解釋指出,助妳好孕獎勵資格與新生兒的出生地無關,重要的是父母是否符合設籍條件。



民政局提醒,新生兒出生後六十天內,必須於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同時申請生育獎勵金,申請時攜帶新生兒父或母的身分證、印章、新生兒設籍的戶口名簿正本及新生兒母親存摺影本,母親若不方便親自申請,也可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民政局表示,核准後會將獎勵金匯入新生兒母親的帳戶,感謝母親懷胎十月的辛勞,除了民眾主動申請外,各區戶所接收到醫院出生通報後,也會主動以信件、電話或簡訊等方式,通知新生兒母親辦理出生登記、申請生育獎勵金,民眾若有問題可電洽一九九九轉六二六九或至民政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網址:http://www.ca.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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